据商务部6月17日消息,商务部于2024年6月6日收到中国畜牧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猪肉及猪副产品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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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相关猪肉和猪副产品的合计产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关于申请人资格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6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决定南京股票配资,自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25年6月17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